离婚协议中,单独注明了女方不抚养1周岁的孩子,包括孩子到18周岁的抚养费女方都不承担,女方作为交还条件放弃家里所以财产分割权,这种条款是否合法?

吉林 - 长春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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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谈判法务

地区:吉林 - 长春

离婚协议中一方表示放弃财产分割应当分得的部分,如属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无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如果作出以上意思表示一方遭受外界干扰比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那么该意思表示可撤销,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要求撤销。如果以上意思表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比如以合法手段掩饰其非法目的、或者分割之财产包括法律禁止之物等,意思表示无效。所谓假离婚,如果有证据表明当事人双方协商假离婚,因无意思表示,那么离婚协议未成立,则更谈不上无效。

2021-03-25 20:5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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