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察办案的时候,有的时候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了,但是他们在拘留了之后,如果对犯罪嫌疑人的一些措施不当的话是不是可以直接撤销呢?

河南 - 信阳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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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智囊团

地区:河南 - 信阳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2021-03-25 06:49: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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