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可以拘留多久

湖北 - 十堰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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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调解先锋

地区:湖北 - 十堰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是5000元以下。
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的数额较大是5000元以上,此数额以下均适用〈治安管理法〉。

2021-03-14 13:1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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