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的人欠货款,为了逃债失联,我会不会告他诈骗?

山东 - 潍坊 经营管理
1位律师回复

湖北答疑法务

地区:山东 - 潍坊

  
1、债权人是否告诈骗,那是债权人的事。但司法机关不会受理,经济纠纷就是经济纠纷,不会因为还清偿债务,就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2021-03-14 10:54:2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潍坊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徐州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