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外有债务,另一方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江苏 - 盐城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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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谈判法务

地区:江苏 - 盐城

【法律意见】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另外,必要的居住场所可以查封,不能拍卖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2021-03-13 06:49: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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