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在一个市场的那一个人,他是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从我们这里卖酒商品,然后高价卖出去,导致那一边盈利更多一些。他这样是不是不正当得利呢?

湖北 - 武汉 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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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维权顾问

地区:湖北 - 武汉

我国法律对不当得利的界定,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构成不当得利需要四个因素同时具备:  (一)一方获得利益;  (二)他方受到损失;  (三)取得利益和他方受到损失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四)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依据。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返还不当得利应包括原物以及原物所生的孳息。就是说,作为利益受害方,有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而作为获得利益方,有返还其不当得利的义务。

2021-03-08 05:19: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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