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1.73亿判几年刑

广东 - 中山 职务类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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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域刑辩顾问

地区:广东 - 中山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2021-03-07 05:45: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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