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打算今年购房,在一家房地产看好了一套复合型的房子。于是签订了合同,今年年底拿房的时候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他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他的损失吗?

河南 - 商丘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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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谈判法务

地区:河南 - 商丘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法》中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2021-03-06 20:27: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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