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是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的企业法人,婚前就因为开公司赚了不少钱,后来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一名当地女子,俩人情投意合于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并没有进行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和公证,现在婚后拥有两套房产,如果离婚该如何进行分割处理?

吉林 - 长春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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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法务团

地区:吉林 - 长春

(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婚前或者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财产没有进行约定,应该按照夫妻进行分割。因此这两套房产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在对这两套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分割。可以一人一套,由拥有价值较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两人都想要价值较大的房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进行竞价,房产归出价高的一方。另一方可以得到相应的货币补偿。

2021-03-06 11:06: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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