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谁的呢?自己在外面打工的,在超市门口我的同学遇到了人身殴打的,我已经去人民法院诉讼了,诉讼的案件如何审理呢?

黑龙江 - 绥化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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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法务团

地区:黑龙江 - 绥化

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所谓,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精神损害的案件,包括因赔偿义务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2021-03-06 09:52: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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