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是沉迷于赌博,钱不够,就找了赌场借钱,还签订有借条,约定有利息,到期后,对方拿着欠条跟我主张利息,被我发现对方找人模仿我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这个利息,是否具备法律的效力呢,我是否需要还对方钱呢

澳门 - 大堂区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家庭关系法律服务

地区:澳门 - 大堂区

因赌博而产生的债务,俗称赌债。赌债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司法实践中,对于“是赌债”负有举证义务,否则会被认定为“不是赌债”。  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您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故本金部分是有效的。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如果欠条上并没约定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四项的规定,如果合同中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你有权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自你要求对方还款,而对方不还款的时候起,你此时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自这个时间起开始计算二年的诉讼时效。如果你方一直没有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即索要过欠款)的话,那么最长的受法律保护时间为二十年。

2021-03-05 01:40:5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大堂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