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别人有民事纠纷,我起诉到了当地法院,法院审理之后作出了驳回的决定,我当时已经交了案件受理费,现在案件被驳回了,能退还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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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 - 周口

如果法院驳回诉讼,应该退还诉讼费。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二审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2021-03-04 02:31: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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