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家路上因为各种问题出了点意外,现在已经在医院接受治疗了,那针对医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如果第三方不支付怎么处理?

云南 - 临沧 医疗事故责任
1位律师回复

芜湖维权顾问

地区:云南 - 临沧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021-03-03 01:46:1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临沧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