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当初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一名外地男子,两人情投意合于是搬到一起共同生活,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结果现在他们的孩子尚未通过哺乳期,夫妻双方却因为感情破裂分居生活,如果选择离婚,哺乳期内有哪些具体规定和要求?

江西 - 南昌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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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 - 南昌

你好,哺乳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则不可以。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望采纳。

2021-03-01 09:01: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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