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女朋友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前我支付给女方家十万元,现在两个人婚后没有共同生活,一直分居在两个地方,我能否要求离婚并且主张返还当时给的彩礼?

山东 - 临沂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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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引导顾问

地区:山东 - 临沂

你好,你们已经结婚登记,也就是说已经缔结了婚姻关系。如果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可以协商,也可以诉讼,涉及到彩礼的问题,根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021-02-26 09:5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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