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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男友在微博上公然进行侮辱,诽谤和恶语名誉攻击,已造成我人名誉严重损失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
我前男友在微博上公然进行侮辱,诽谤和恶语名誉攻击,已造成我人名誉严重损失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法庭立案?
湖北 - 荆州
刑事犯罪辩护
2017-09-11 18:13:00
1
位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
法务说法
在线咨询
地区:湖北 - 荆州
您好!是可以
起诉
解决的!
2017-09-11 05:4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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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身攻击,侮辱,和诽谤罪,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认定的?罪名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之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身体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两个罪名是自诉罪名,即告诉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侮辱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即侵犯对象)是他人的人格、名誉。这里所谓的“他人”是一个具体、特定的一人或者数人。2.侮辱罪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这里的“暴力”不是指对被害人的人身伤害,而是为达到侮辱他人的强制手段,如强行给对方泼粪、强行拨开对方衣服等。所谓“其他方法”是指用文字、图画或者语言的方式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所谓“公然”是指在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实施的,第三人必须是能够听到或者看到的,被害人是否在场不影响本罪成立。3.本罪行为人必须是直接故意的,出于错口或者其他非故意的情况不构成本罪。诽谤罪的构成要件:诽谤罪与侮辱罪在构成方面,上述的第一点和第三点相同,不同的是(1)诽谤罪的行为人必须有捏造事实而且加以散布,侮辱罪不一定用捏造事实。(2)诽谤罪不可能以暴力方法构成,诽谤行为只能是口头或者文字。
20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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