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和我们发生了口角,之后就暴力殴打我和我的朋友,造成一众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但是对方的家属表示他有躁狂,如果是这样的,可以申请法医精神病鉴定吗?鉴定对象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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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法医精神病鉴定,鉴定对象规定如下: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2021-02-23 10:59: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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