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孩子今年才刚刚上小学三年级,昨天上学的时候由于与同学产生矛盾,打架互殴造成人身损害住院治疗,校方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

西藏 - 林芝 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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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维权顾问

地区:西藏 - 林芝

未成年学生在校受伤,学校有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2021-02-22 11:4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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