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人身损害的,怎么去进行鉴定的呢?自己的朋友在外面被人家殴打了,现在是脸部毁容了,具体的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我们怎么去要求鉴定呢?

江西 - 上饶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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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情解析员

地区:江西 - 上饶

应当进行法医鉴定,部位不同,要求的伤害面积、长度、程度也不同,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2021-02-22 08:2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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