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股东是当时我们这个有限责任公司开始的时候就是公司这边工作了的,他出资了10万块钱享用了一定的股份,但是他有的时候做的事情对公司来说是有害的,他的那个股东身份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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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身份是由于其出资而享有的一种资格。股东与公司之间在法律上是投资关系。按照法律规定,股东对公司投资后,非法定原因,其股东资格不得丧失。股东只有在下列情形出现时才有可能丧失其股东资格:股东自愿、合法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因质押形式使得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被强制转移;自然人股东的死亡或法人股东的破产导致股权被他人继承或继受。本案你们股东之间适用公司法,要做出约定,非经出资人同意股东不得任意转让转让股份。

2021-02-19 20:45: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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