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和姐夫是相亲认识的,两人结婚八年多,目前共同生育了一个未满五周岁的孩子,结果夫妻双方由于性格不合闹离婚,如果离婚后孩子随姐姐一起生活,对方需要支付的子女抚育费应该怎么计算?

青海 - 玉树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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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1-02-10 02:3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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