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欠下的债务,是否夫妻一起承担的呢?自己在外面是拖欠了他人几万块的,那时候是赡养父母的,离婚了,怎么分割债务问题呢?

云南 - 楚雄 收养
1位律师回复

楚雄维权顾问

地区:云南 - 楚雄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欠下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在夫妻间明确财产归个人所有的除外)。当时,应当用共同财产偿还。当共同财产不足以还债时,在离婚时对其余债务进行分割。侵害时一般平均分配,但要适当照顾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

2021-02-09 07:59:37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楚雄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