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朋友找我借钱之后,一直都没有把钱还给我,而且我手上都还有一张欠条可他就是不承认,还说早就还给过我了。债权是否就已经消失了,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内蒙古 - 包头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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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1-02-09 02:27: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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