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经常到外面出差,很少回家,我跟我老婆之间就产生了隔阂,最近跟我提出了离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吗?

山东 - 潍坊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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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财产分割调解员

地区:山东 - 潍坊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后分割,同时对进行分配。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具体问题可以依照下列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1-02-09 00:5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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