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肇事之后,交通管理部门下觉得一个仲裁书对方不服,然后我就提去了公诉结果,现在审理的时间有点太慢了,大概什么时候是可以判决的呢?

黑龙江 - 绥化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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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 绥化

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021-02-07 12:06: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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