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查收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三)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021-02-06 17:43: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