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行为人买卖报废车辆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不具备回收条件的情况下,非法买卖报废机动车的,是不是就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江苏 - 扬州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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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法务团

地区:江苏 - 扬州

行为人买卖报废车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不具备回收条件的情况下,非法买卖报废机动车,构成非法经营罪。因为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证制度。除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不得将报废机动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个人。《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2021-02-06 07:47: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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