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闺蜜最近约我出去吃饭,吃完饭我准备走路回家的时候,不小心被一辆车把我的脚给撞了,我想要求对方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湖北 - 孝感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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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争议调解法务

地区:湖北 - 孝感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不是适用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前一年的标准,而是审判时上一年度的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2021-02-05 17:1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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