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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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妻子在外面搞婚外情,而且与婚外情男子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现在朋友知道后非常气愤,坚决要求离婚,但是他妻子不愿意,如果选择向法院起诉,女方感情出轨是否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黑龙江 - 双鸭山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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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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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1.女方出轨可以作为判断夫妻感情破裂证据,但对于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并无影响。2.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鉴于上述对您案件的分析,现从法律的角度作出如下建议:男女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协商,若协商不了,只能,并让法院就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一并判决。

2021-02-02 07:3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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