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广东 - 惠州 医疗事故鉴定
1位律师回复

昌吉法务

地区:广东 - 惠州

(一)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

1、提起鉴定当事人身份证明;

2、病历资料:由患者保管门急诊病历的,患者应当提供所有门急诊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提供就诊及出院证明等资料。

(二)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对于医疗损害的具体鉴定情况,是关系到后期医院对伤员的赔偿情况的,
在司法实践中,应当由具备鉴定资质的单位来进行鉴定处理,并形成具备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有关部门来了解。

2021-01-26 12:09:18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惠州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徐州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