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对方没有支付抚养费,我现在已经去法院起诉了,但是现在已经拿到了法院的判决结果,但是对方不执行,我们现在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说要处理他的财产,但是应该有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执行吗?

西藏 - 山南 子女抚养
1位律师回复

民间借贷维权顾问

地区:西藏 - 山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021-01-24 16:32:1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山南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