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把房子过户给我,没有经过我妈的同意。夫妻中一方赠与并过户给子女,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前先行起诉请求撤销赠与并收回房子吗?

山东 - 临沂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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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 临沂

房子已经过户给子女: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房子是孩子的财产,与夫妻没有关系了,离婚时双方不能分割这房子。但是,如果是夫妻中一方赠与并过户给子女、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前先行起诉请求撤销赠与并收回房子,然后在离婚时可以分割。理由:婚后共同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处置,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儿子的,另一方可以请求确认赠与无效。

2021-01-16 13:12: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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