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的土地是有关部门给划拨的,平时是用于种植农作物,后面乙是将土地转让给了甲,对于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是否有效

江苏 - 扬州 土地承包
1位律师回复

扬州诉讼咨询

地区:江苏 - 扬州

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将该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

2021-01-16 12:51:28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扬州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徐州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