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找我借了一笔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吗?

广东 - 广州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玉树优选法务

地区:广东 - 广州

如果法定代表人借款是用于个人支出,之内起诉法定代表人个人;如果法定代表人借款是用于法人经营,可以将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一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1-01-07 11:58:23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广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徐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