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时候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借给我的朋友三万块钱,但是现在还款的日子已经到了,对方和支持就是不还款,现在他违约了,怎么办?

江西 - 宜春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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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方案指导团

地区:江西 - 宜春

当事人因民间民间借贷违约,经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没有履行判决书的义务,对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扣留、提取当事人的工资收入,但应当余留本人及其抚养人口必须的生活费用。必须的生活费用标准,一般参照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所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2021-01-06 20:4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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