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现在在另外一家公司重新给我找了一份工,如果用人单位现在一直都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不发的话,劳动者是不是可以直接递交辞职报告就走人?

浙江 - 衢州 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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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维权顾问

地区:浙江 - 衢州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2020-12-30 08:25: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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