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以书面的形式明确的表示房子是赠予给儿子个人的。并且房子也只写在了儿子的名下,那么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应该怎么样来分割呢?

山东 - 临沂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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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深度解析员

地区:山东 - 临沂

如果父母以书面、公证的形式明确房子是赠与儿子个人,且将房子仅登记在儿子个人名下的话,可以认为是对儿子个人的赠与,房子是儿子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儿子将其妻子的名字也登记在房产证中,可以视为是对其妻子的赠与,其妻子对该房子也享有一定的份额。

2020-12-30 03:18: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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