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属于夫妻之间的自由呢?我们两个人的感情不太好的,现在我的老公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我提出离婚,怎么要求损害赔偿呢?孩子抚养权怎么去进行确定呢?

山东 - 青岛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案件精研顾问团

地区:山东 - 青岛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原则均分。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020-12-29 13:24:1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青岛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