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收入不错,在结婚之前就自己付首付,购买了一套房子,两年前结婚,婚后两个人一起来还贷款,但是现在感情有问题,要离婚的话,房产的增值部分应该如何来分配呢?

湖北 - 十堰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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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法务顾问团

地区:湖北 - 十堰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0-12-28 18:57: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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