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给自己买了一件军大衣,收到货以后发现质量特别差,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吗?

山东 - 泰安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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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维权咨询

地区:山东 - 泰安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2020-12-28 08:3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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