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没多久,我就因为患了重病,老婆就说不想照顾我,提出了要离婚,当事人想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我因为看病所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山东 - 潍坊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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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法务

地区:山东 - 潍坊

1、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2、婚姻期间的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为共同生活支出的费用为(《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你为看病所借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

2020-12-27 20:27: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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