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肠胃是有点问题然后去医院接受治疗的时候因为医疗事故导致自己身体受伤,那么不知道这样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了呢?家属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江西 - 景德镇 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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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 - 景德镇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按照《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患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如果患者残疾,该项赔偿的请求主体应为患者本人,而其家属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0-12-25 17:19: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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