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第二年生了个女儿,老公一家人重男轻女,我们之后经常吵架,我后来提出离婚,孩子跟着我生活,那么离婚以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确定数额?要支付到哪一年?

黑龙江 - 伊春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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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无固定收人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一方无经济收人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2020-12-24 08:4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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