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妻子离婚之后,我没有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支付我们的孩子的抚养费,现在我因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要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抚养费是否优先于债务受偿?

江西 - 新余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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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是生活必须费用,优先于债务受偿。  就算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法院也要给被执行人留下必须的生活费用。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  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2020-12-18 05:03: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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