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人结婚的时候买了一个90平方的房子,双方父母以及我们两个人都拿过钱。而且又开了一个美吉特的店面。可是现在两个人感情不和,想要离婚,他父母拆迁给了一个130平的拆迁安置房。那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吗?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该怎么办?

黑龙江 - 七台河 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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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辩护法务

地区:黑龙江 - 七台河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我建议如下:1、关于130平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老房子是你父母的,则该房子是你父母,和你们没有关系。2、关于婚后购买的90平的房子,是你父母、你们夫妻四人。3、关于美吉特的店面,系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4、关于越野车,只要是婚后购买,即使登记在乙方名下的,仍然系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5、关于孩子,会根据你们双方的经济条件、离婚过错方是谁等因素综合确定。祝好

2020-12-17 08:51: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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