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下班回家路上,被一个持刀的人抢劫,并且企图强奸她,幸好被路人救了,对方被送到了公安局,那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受害人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湖北 - 孝感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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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法务团

地区:湖北 - 孝感

根据有关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受害人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形式叫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关于确定民事侵权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的《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在残疾赔偿金之外,受害人可以另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理,既然残疾赔偿金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受害人就有权请求赔偿残疾赔偿金。

2020-12-09 20:08: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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