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案件分析法务
地区:江苏 - 淮安
根据我国《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