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贷款人从别人那里借了一些钱签订了合同,但是后来发现对方却把借款的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这样的做法是否是合法的呢?应当承担哪些责任了呢?

广东 - 东莞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薪资保障法务

地区:广东 - 东莞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放贷款,而且贷款人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得从中预先扣除贷款利息,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扣除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则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计算。这是由贷款人对借款人担负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义务所决定的。

2020-12-06 20:13:59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东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徐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