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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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通过网络售房信息,在县城开发商手中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当时支付房屋首付款签订了书面正式购房合同,并向银行申请房屋贷款时签订了借款合同,如果购房合同因意外原因解除,借款合同还是否要继续履行?

北京 - 东城区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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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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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购房合同是你和开发商买房时签订的合同,以后凭这个办理房产证借款合同是办理贷款时,和银行之间发生的合同,只用来办理贷款。购房合同解除以后,购房者还是必须要偿还贷款的。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开发商从买家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然后,买家应依据《贷款通则》第32条第5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2020-12-06 19:42: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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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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