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双方的争议焦点除财产问题外,对于很看重传统家庭观念的中国人来讲,对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抚养权的争夺,也是很多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难以形成一致意见的事项。那么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我国是怎样规定的呢?

湖北 - 襄阳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宜宾诉讼咨询

地区:湖北 - 襄阳

离婚后,权归属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一般有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需要依据双方的经济收入、教育水平、居住情况、孩子生活习惯和父母情况等来判断。满十周岁则要听取孩子的意见。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2020-11-30 19:30:0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襄阳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